【敦煌女儿樊锦诗】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

2021-11-28 11:50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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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5日,“德耀中华——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”在北京举行。全国68位同志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,254名同志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被授予敬业奉献类“全国道德模范”荣誉称号。

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由中央宣传部、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织评选表彰。本届评选共选出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5类全国道德模范,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,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、文明风尚的维护者、美好生活的创造者。

樊锦诗,自1963年到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,择一事、终一生,把敦煌文化遗产保护、研究、弘扬、管理工作当作终身事业,在敦煌莫高窟永久保存与永续利用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,被誉为“敦煌的女儿”。

刚到敦煌,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,樊锦诗克服严重水土不服引起的身体不适等困难,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。她运用考古类型学方法,完成敦煌莫高窟北朝、隋、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,揭示各个时期洞窟发展演变规律和时代特征,为敦煌石窟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,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采纳。她先后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,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0余项,出版专著13部,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,编制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3部。由她主持编写的《敦煌石窟全集》第一卷《莫高窟第266—275窟考古报告》,是国内第一本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石窟考古报告,为其它石窟寺遗址考古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借鉴。在她的带领下,敦煌研究院率先建设数字敦煌档案,实现了敦煌石窟文物数字化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。

如今,83岁高龄的樊锦诗还在为编写第二卷敦煌石窟考古报告殚精竭虑。